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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文周刊·2019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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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孙二娘开了“人肉包子店”,却为何不杀三种人?

《水浒传》是中国最出色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其思想性,艺术性都相当之高,市井、江湖、庙堂、基层……古代中国社会的各个方位《水浒传》都表现地相当出色,不过这里面有些很细微的情节,乍看一下似乎没什么,但是仔细琢磨,却很值得思考思考。

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中便有这么一个情节,当孙二娘想谋害武松,被武松察觉,双方起冲突的时候,其丈夫张青赶来,及时制止,张青孙二娘夫妇得知来客是打虎好汉武松后,立刻道歉,并申请结为兄弟。

之后,张青向武松解释,自己和老婆孙二娘开的确实是黑店,用人肉做包子没错,但是有三种人他们是不杀的,哪三种呢?

第一, 是云游僧道,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 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

第三, 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坏他。

那这个情节就很有意思了,为什么张青认为这三种人不能杀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先思考一下,张青、孙二娘他们是不是“好汉”呢?

答案很显然:当然不算!

张青和孙二娘夫妇在十字坡开着黑店,“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这简直就是丧尽天良的勾当!他们即没有反抗贪官污吏,也没有做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他们残害的也不是流氓恶棍,只是些无辜的客商。

然而,即使是这对丧尽天良的夫妻,也不杀这三种人,为什么不杀呢?张青给出的理由是,云游僧人没有过分享受,日子过得清苦;妓女谋生很不容易;而流配的罪犯中有很多英雄好汉。

这些理由可以说一点也不充分:难道无辜的客商中就没有辛辛苦苦惨淡经营的?就没有日子过得清苦的?就没有作风正派的“英雄好汉”?

所以,“不杀三种人”,根本原因并不是张青所说的,那是什么呢?其实如果把这三种人和无辜的客商进行对比,我们大概就能猜出来。

云游僧、妓女、犯人与客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呢?他们都是社会边缘人士!

这种谋财害命的黑店,张青孙二娘这类做“人肉包子”的歹人,哪有什么怜悯之心?

但是,怜悯心没有,但同理心还是有的,他们不杀这三种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是社会边缘人士。

也正是因此,对于这三类人,他们也有一种唇齿相依,同病相怜之情。

寺庙,妓院与黑店,相对于朝廷所控制的“主流社会”,他们是疏离的,也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社会,我们一般叫做“江湖”,“江湖”有自己的行事规则,如果违反了,便会被认为“不是好汉”,被江湖所唾弃。

人可能会没有良心,但还是希望有一个归宿,即使是主流不容的江湖社会,也是一个归宿。

对于这些社会边缘人士来说,既然已经为主流社会所不容,那泛意的江湖社会便成为其唯一出路,所以他们对江湖自然有归属感,这种情况下,被江湖所唾弃对于他们的伤害,远远比被朝廷通缉所带来的伤害大。

鲁智深也是一样,打死镇关西后,也只能到五台山当和尚,流落江湖。

那么就有另外一个问题了:为什么张青孙二娘这种恶贯满盈的人,也能被“江湖”认可呢?甚至连武松都毫不介意与他们结拜?

那咱们就要说道说道“江湖”了。

江湖是什么?是锄强扶弱,为民除害吗?亦或是兄弟同心,肝胆相照?呵呵,那是金庸古龙所塑造的江湖,是“浪漫主义”式的幻想式江湖。真实的江湖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在金庸古龙里的江湖里,一个菜鸟进去了可能会被大侠所救助,但是在真实的江湖中,只会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射雕英雄传》中,傻里傻气的郭靖全心全意对待“小叫花”,却赢得了美人黄蓉的欢心;然而在真实的江湖社会中,他只会被骗得倾家荡产。

真实的江湖社会里面都是些不服从主流社会规则还能全身而退的狠人,他们心毒手辣,诡谲多诈,在这里面生存,需要有极高的生存技巧,以及一颗冰冷的心。

《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真的在江湖中混过的(据说在农民军队伍中当过),知道真实的江湖运转法则,我们来看看他笔下的江湖。

王伦为难林冲,要求他纳“投名状”后才能上山,而“投名状”是一个无辜客商的人头….

宋江为了骗秦明入伙,竟然令王英等人穿着秦明的服装,血洗青州城外的村庄,使得秦明成了朝廷钦犯,无路可退;为了让朱仝入伙,竟然令李逵将朱仝所保护的知县的四岁儿子一斧将脑袋劈成两半…

王英他们刚刚抓住宋江时,不认识其身份,想挖出他的心肝做一碗“醒酒汤”。

……

类似情节,数不胜数,这才是江湖。

在这种江湖中,张青孙二娘开“人肉包子铺”,似乎并不为江湖人所不耻,也没有破坏江湖社会的规矩(他们杀的可不是江湖人),所以他们也堂堂正正地自称“江湖好汉”,而武松也能接受和他们结义。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现实社会中,如果一旦出现一个“孙二娘”式的黑店,大家一定是义愤填膺,要求严惩犯罪分子;然而在读《水浒传》,或者看电视剧的时候,绝大部分读者似乎并不会对“孙二娘”这类人产生类似的“本能厌恶”,甚至也默认了他们的“好汉身份”,这又是为何?

说到这里,我想举《武状元苏乞儿》中的一个剧情说明,皇帝认为丐帮人数太多了,要求苏灿解散丐帮,而苏灿的回答是这样的:丐帮有多少弟子不是由我决定,而是由你决定的...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国泰民安,鬼才愿意当乞丐呐。这个道理,放在《水浒传》中也是一样。任何时代,都会有江湖社会,但江湖残暴成这样的却不多见,根源在哪里呢?不是江湖本身的问题,而是主流社会出了问题,所谓“乱自上作”。

《水浒》中君昏臣奸,歹人当道,翻开《水浒》,整本书都是被官府欺压,只能忍气吞声的小百姓,这类剧情高潮就是林冲的戏份——无缘无故就被残害地家破人亡,落草为寇!读到这里,气氛是很压抑的

主流社会如此糜烂,有人起来反抗、不鸟这个世道,那读起来自然会舒服很多,当然,这些反抗者不是革命家,他们可能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理想而战,仅仅是自己活得不爽,但光是有一种反抗精神,就足以光彩夺目。

“林冲雪夜上梁山”是《水浒传》思想性,艺术性最高的情节之一

那绿林中的残暴,非理性行为呢?这当然也是不对的,但是相比于《水浒》中庙堂里的昏聩糜烂,一潭死水;“江湖” 还是更有美感,生机勃勃,毕竟还能快意恩仇,而且多少也有真情实感。残忍?这些绿林人士再残忍,有昏君奸臣残忍?

美国学者杰克逊在他的英译版《水浒》中如是写序言这些写道:《水浒传》又一次证明了人类灵魂的不可征服的向上的不朽精神,这种精神贯穿着世界各地的人类历史。《水浒传》也可以作为人类本性反抗非正义现象的一个例证。

总的来说:大家宁愿看一个在江湖中干着杀人越货,开人肉包子店勾当的孙二娘;也不愿看端坐在庙堂高位,干得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肮脏事情的高俅。毕竟孙二娘好歹还有一丁点江湖法则(不害三种人),但高俅之流则是毫无准则,只有利益和权谋。

可是,还有最后的问题:既然真正的江湖如此诡谲残酷,为何各路英雄好汉仍然推崇着道义?为何金庸古龙的江湖明明不符合真实情况,大家依旧心向往之呢?

原因有两个,第一:江湖中的诡谲残忍是真的,但情感也是真的,在一起争夺利益时,你死我活毫不留情是真的,但是惺惺相惜也是真的,所谓“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这种浪漫主义,自古就被人们所追求。

第二:绝大多数人如果能被容于主流社会,还是不希望去主流社会的对立面——江湖的,就像武松,如果没有潘金莲谋害其兄,他不可能放弃好好的“都头”不做而落草为寇,绝大多数人,仍然希望着世界能够更清明,而不是像《水浒》中的江湖一样遍地的黑暗与血腥,即便是对主流完全失望,流落江湖,大部分人这份本能情感也没有完全褪色,所以,在江湖中推崇道义,是他们最后的倔强,也可以理解为是仅存的人性。能好好过日子,谁也不想刀口舔血。

《无间道》中经典台词:我想做个好人。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你看,即使在梁山这个盗贼团伙的地盘上,“替天行道”的旗子还是高高挂着的。

作者:云帆

出处:搜狐 / 史事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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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文
2019-08-11 (
微文周刊 2019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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