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繁体中文 | 短评 | | 文章搜索
人生
人文
时代
健康
镜头
音影
书画
历史

收藏好文章

往期周刊
封面文章
经典微文

微文周刊·2018年第1期

>>

人文 栏目

元旦的起源:现代中国人为什么要过“元旦”?

   105年前的今天,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表示,一定要“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普利民生,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临时政府对外要洗雪清朝反动政府的“辱国之举措”。

  元旦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是公历新一年的第一天。元,谓“首”;旦,谓“日”;“元旦”意即“首日”。

  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古埃及人已由游牧改为农耕,定居在尼罗河两岸,他们的农业收成与尼罗河是否泛滥有很大关系,古埃及人从长期的观察中发现,尼罗河泛滥的时间是有规律的,他们就把这个时间每次都记录在竹竿上,从中得知两次泛滥时伺之间大约相隔365天,同时还发现,当尼罗河初涨的潮头来到今天开罗城附近的时候,也正好是太阳与天狼星同时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于是,古埃及人便把这一天定为一年的开始,这便是元旦的由来。


古代元旦年画

  而中国的“元旦”最早并不是阳历1月1日。中国“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但其含义已经沿用4000多年,中国古代曾以腊月、十月等的月首为元旦,汉武帝起为农历1月1日。

  中国元旦的时间变成阳历1月1日发生在民国时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孙中山引进西洋历法,改变传统的正朔,以公历为标准纪年,将1912年1月1日定为民国元年元旦。


孙中山

  1月13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令内务部编印新历书。内务部编撰的这部《中华民国元年新历书》,与旧历书相比,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新旧二历并存;二是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三是旧历书上“吉凶神宿”一律删除。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继续推行新历。不过在民国初年,政府虽然强力推行新的历法,但也考虑到民众生活的需要,一般采取调和折中的方式。

  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在官方意义上正式被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的名称则被安置在公历的1月1日头上。

  元旦到底是个新节日,缺乏历史传统,无民俗内涵作底蕴,更没有任何习俗可言,很多人直接把春节习俗拿过来用,元旦当天贴春联、吃饺子。也有些新派青年模仿起了西方习俗。于是,各种花式贺年方式,应运而生。我们耳熟能详的贺年片就是在这时开始风靡的。

  作为官方认证的民国第一节日:国家生日,每年的元旦广告,都相当于政治任务,那是非常地供不应求。一到元旦,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得露个脸打个广告,那场景跟春晚大拜年似的。

  但话说回来,元旦这第一节日,到底是「强行登基」的,名正言不顺。虽然民国政府曾经试图统一使用公历,将传统节日习俗全部搬到新的历法系统中。1928年7月,内政部呈文国民政府,决定“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当时的国民政府甚至还采取了强令春节期间关门商铺开门营业等手段,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社会上依旧是官家过官家的年,百姓过百姓的春节。

  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旧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政府不宜过于干涉。”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官方背景的元旦节还是成功了,一些习俗在潜移默化地改变——过去中国人的时间表是跟着农历走的,比如冬至结算一年工资,青楼里的业绩考核都是跟着中秋、端午等节日来。民国来了,官家的生意都是公历说了算。

  渐渐地,元旦节前后,也就成了个年终广告高峰期:报纸都在打征订广告、企业都在拉新客户,商家都抢着元旦档开业,电影院抢着在元旦涨价——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节日黄金档吧。

  1949年9月27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决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也决定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法,即我们所说的阳历。因此民国时期元旦这个节日在新中国也得到了延续。

 

出处:非常历史(公众号)
------------------------------------------         短评留言         ------------------------------------------


栏目:人文
2018-01-05 (
微文周刊 2018年第1期

(如不慎侵权,请即联系我站。)
如版面不完整(如无音视频、显示混乱等) 请使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或选择【手机版】在手机上阅读

短评    免责申明

微文周刊(www.wx24.cn) V10.1
Copyright ©
2014-2024 wx24.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络E-mail:wx24cn@163.com 
苏ICP备14015491号-1 苏公网安备32053150316245